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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会开展通报表扬先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11 16:51:45  阅读:658

关于商会开展通报表扬先进活动的通知

各位会员:

今年是重庆市浙商联合会换届和重庆市总商会浙江商会成立20周年的大喜之年。20年来,重庆市浙商联合会、重庆市总商会浙江商会商会(简称商会)事业蓬勃发展,取得辉煌成就,为渝浙两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会员们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大环境,抓住重庆直辖的历史契机,搏击商海、发展壮大,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参政议政、热心公益,成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会员们热爱关心商会,积极支持参与商会的活动,为商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热心商会事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评价好的会员、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与商会精诚合作的伙伴。为表扬先进,发挥榜样作用,推动商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商会研究决定,值成立20周年之际,启动开展通报表扬先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项目设置

    本次通报表扬项目设置为领路模范、谏言献策、慈善扶贫、维权奉献、守护见证、优秀会员、创新转型、作育英才、精诚合作、服务奉献十项。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规,企业和本人无违法行为。企业经营良好,遵守商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热心商会建设,积极参加商会活动,关心支持商会发展;助力浙商品牌建设,企业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发展成果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能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主动反哺社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投身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和光彩事业,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获得通报表扬者还须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领路模范先进

1、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

3、在商会党委担任重要职务。

(二)谏言献策先进

1、积极参政议政;

2、多次提交各级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3、当选历届重庆市人大委员或市政协委员,正式列席市人代会或市政协会议。

(三)慈善扶贫先进

1、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在赈灾、助学、扶贫济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

2、长期关心参与公益事业,其持续性、影响力、感染力和公信力等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突发公共事件及日常社会建设中,主动承担责任。

(四)维权奉献先进

1、引导、督促会员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2、为会员协调解决经济纠纷,帮助会员企业依法维权;

3、积极组织和参与法律维权宣讲活动,引导会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4、担任商会法律部管理工作。

(五)守护见证先进

1、热心商会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商会活动,自觉维护商会和浙商形象,对商会发展积极谏言献策;

2、积极推动商会品牌建设,在商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勇担责任,影响并带动更多会员、老乡心系商会,增强了商会的凝聚力;

3、会籍20年左右,见证了商会的成长壮大。

(六)先进会员

1、热爱商会,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自觉维护商会和浙商形象;

2、主动参加商会活动,积极为商会发展谏言献策;

3、自身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形象良好;

4、入会5年及以上。

(七)创新转型先进

1、企业的经营模式、商品品牌或开发产品在行业内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有技术改造;

3、在产业链延伸、补齐发展短板产业创新上有较多探索;

4、具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八)作育英才先进

1、为商会培养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2、勇担商会学习教育管理工作;

3、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浙商联合会教学站担任教学管理工作;

4、参加学习中热忱为班级、学员服务。

(九)精诚合作先进

1、为商会提供高品质、便捷服务;

2、为商会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3、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4、与商会精诚合作5年以上。

(十)服务奉献先进

1、为商会的发展和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2、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获得广大会员的认可和信任;

3、非商会会员为商会服务5年以上。

三、通报表扬先进程序

通报表扬先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会员自荐或推荐并提交申报表,经秘书处初审后,提交常务会长会复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会员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正式通报表扬对象。

四、进度安排

全部评选工作在2019年12月23日前完成。

(一)12月1日,通报表扬先进前期工作正式启动,制定通报表扬先进工作方案。

    (二)12月11-15日,以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通报表扬先进通知、征集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背景资料。

(三)12月15-18日,秘书处汇总初核候选人名单。

    (四)12月18日,常务会长会复审候确定拟正式候选人;

    (五)12月18-22日,公示拟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12月23日,印制通报表扬文件;

(七)12月28日,在重庆市浙商联合会换届和重庆市总商会浙江商会成立20周年暨2020年会上宣读通报表扬文件。

五、通报表扬形式

    本次通报表扬文件将在重庆市浙商联合会换届和重庆市总商会浙江商会成立20周年暨2020年会上宣读,以资鼓励。

 

联系人:办公室主任王倩 13617682755

秘书长方玲 13983113936

 

附件:重庆市浙商联合会通报表扬先进推荐(自荐)表

 

 

重庆市浙商联合会

2019年12月10日

 

重庆市浙商联合会通报表扬先进推荐(自荐)表

姓名


商会职务


企业名称


企业职务


申报项

□领路模范  □谏言献策  □慈善扶贫  □维权奉献  □守护见证

□优秀会员  □创新转型  □作育英才  □精诚合作  □服务奉献

申报

参评理由

个人荣誉:                                     

企业成就:

                     

   

秘书处初核


常务会长会审议


备注


自荐/推荐人签名:__________

备注:

1、请在推荐先进项前打√;

2、表格可电子版传给秘书处邮箱:89756093@qq.com;可填好打印拍照发至秘书处工作人员微信:13617682755(微信同号)。

3、如有疑问,请致电023-63811111。

4、推荐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